3月17日,省关工委办公室党支部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局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周菲列席指导。省关工委办公室主任、党支部书记史正明主持会议。 会议通报了本次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情况。史正明代表党支部作对照检查,并带头开展自我批评和批评。党支部其他同志依次进行。 周菲对省关工委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进行了点评。她指出,此次会议会前准备扎实、规定动作到位,会议程序规范、批评严肃认真,对照检查充分、达到预期效果,是一次高质量的组织生活会。她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提升理论素养;要进一步强化
根据省委老干部局系统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安排,5月11日上午,省关工委办公室党支部开展“学条例 守党纪 明底线 知敬畏”党纪学习教育主题党日活动。 会上,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工作相关会议精神,省委《关于深化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工作的意见》等重点内容。 支部书记史正明以《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为推动全省关心下一代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10月24日,省关工委办公室党支部全体党员干部到大冶市龙凤山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党性教育。 在红三军团建军纪念馆,全体党员向革命烈士三鞠躬,表达深刻的缅怀之情。支部书记史正明领誓,全体党员集体重温了入党誓词。期间,大家参观了历史记忆收藏馆、鄂东南红色革命纪念馆等展馆,通过观看历史图片和听取讲解,详细了解了红三军团的战斗经历和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为了革命不怕牺牲、英勇斗争的事迹,在追忆革命征程中缅怀革命先烈,传承红色基因,厚植爱国情怀,凝聚奋进力量。 通过此次参观学习,大家纷纷表示在思想上、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推进全省各级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关工委)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党和国家有关青少年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照《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关工委是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以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党政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负责人参加的,以关心、教育、培养全省青少年健康成长为目的的群众性工作组织。 第三条 关工委的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六十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06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6年12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006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
国办发〔2010〕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党和政府历来关心孤儿的健康成长。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孤儿福利事业取得了长足进展,孤儿生活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但总体看,孤儿保障体系还不够健全,保障水平有待提高。为建立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孤儿保障制度,使孤儿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拓展安置渠道,妥善安置孤儿 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地方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和条件认定。地方各级政府要按照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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